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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显示材料与技术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的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发布者:柔性显示材料与技术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发布时间:2014-09-30阅读:454

 

柔性显示材料与技术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由湖北省教育厅、财政厅于201212月批准立项建设,中心开放课题基金用于资助围绕实验室研究方向、创新性强、具有重要研究意义和发展前景的基础研究及应用研究课题。
 
1. 柔性显示材料基膜合成及制程研发
2. 柔性显示封装材料研发
3. 柔性显示基板材料处理工艺
4. 柔性显示量子点显示研究
5. 其他相关光电领域研究
 
基金申请程序
1.申请人根据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方向与本重点实验室的科研人员联合申请,填写《柔性显示材料与技术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申请书》/UserFiles/2014/9/30/245b360b-c3a3-44e5-90d0-fcf28becae84_16-20-29.doc,以及《开放课题项目信息表》/UserFiles/2014/9/30/13efa100-cd69-414f-ab1a-0a9fd7c75628_16-23-43.doc,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向本实验室提出申请(提交一份纸质申请,并用电子邮件发送一份电子版文件)。
2.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评审结束后实验室将申请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
 
 
备注:
1.凡由本实验室资助的开放基金课题,每年度必须按年度计划提交执行情况报告,按课题性质不同,同时提交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实验工作阶段小结。
2. 课题结束后,必须向实验室提交研究工作总结,学术论文或报告,以及课题工作过程中的原始材料、档案及目录。
3.受中心主任委托,中心科研秘书经常检查课题进展执行情况,发现未完成计划或原课题有问题时,中心主任有权暂时中止或取消基金资助。
4.资助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属于柔性显示材料与技术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外籍客座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研究成果如需组织鉴定或评审时,由本实验室负责组织办理,并由双方联合申报成果或申请奖励。成果转让的获利,由双方共享,比例另行协商。申请专利发明时,按专利法及有关规定办理。
5. 所有获得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基金资助的研究项目,在发表论文、论著、研究报告、资料、鉴定证书以及申报成果时,均需署名本重点实验室(柔性显示材料与技术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江汉大学,湖北武汉, 430056Flexible Display Mater&Tech Co-Innovation Center of Hubei, Jiang Han University, Wuhan 430056, PR China)。此外须标注由柔性显示材料与技术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基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Opening Project of Flexible Display Mater&TechCo-Innovation Center of Hubei, Jiang Han University)和项目编号。
6. 自带课题和经费来室工作的研究者成果,归研究者所在单位,但须注明该课题在柔性显示材料与技术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进行。
 
其他相关要求请参照《柔性显示材料与技术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开放基金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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